金华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核准金华市建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临时资格
金市房许[2010]1号
金华市建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格管理办法》,我局对金华市建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申报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临时资格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局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局网站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准予金华市建佳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申报城市房屋拆迁单位临时资格的申请事项。证书编号为金市房字(2010)1号,有效期限为2010年12月31日,现予以公布。被核准单位接到本决定书后请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管理局窗口领取资质证书。
请被核准单位在资格证书到期前一个月报送延期、升级或定级有关申请材料,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提交申请将按无资质处理。
金华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一0年一月七日